2007年11月17日,“中国-联合国气候变化伙伴框架项目”在纽约签署生效,并于2008年10月9日正式启动。
该框架项目执行期为3年,旨在为实现气候变化的政策提供支持,同时鼓励创新技术的开发与推广。项目目标是:
1)将国家气候变化战略方针融入到国家政策和法律法规中,推动并强化气候变化政策的制定和实施;
2)增强地方及伙伴方技术转让及创新模式的融资能力;
3)确保脆弱地区适应气候变化的能力。
“中国-联合国气候变化伙伴框架项目”包括的10个子项,分别为:
1) 2012年后气候变化国际谈判和技术转让机制研究项目
2) 气候变化国际中心建设项目
3) 气候变化小组政策建议研讨项目
4) 《中国能源法》(基本稿)编制项目
5) 联合国-企业界气候变化契约项目
6) “绿色就业”最佳做法示范项目
7) 清洁煤技术示范和推广项目
8) 煤矸石制砖余热发电项目
9) 清洁发展机制(CDM)在保护性农业上应用潜力的可行性研究项目
10)农村可再生能源新型利用方式开发和推广项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