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国际跨国公司促进会第五届理事会于2026年7月30日举行第八次会议,通过如下决议。
决议(一):决定施行《中国国际跨国公司促进会意识形态管理制度》等制度规则。
决议(二):决定完善成长型企业工作委员会(原名称:成长型企业发展委员会)、乡村振兴工作委员会(已更名生态产业工作委员会)、院士合作专业委员会(原名称:院士合作发展委员会)、新能源与碳中和工作委员会(原名称:新能源和碳中和发展委员会)、可持续发展与零碳伙伴工作委员会等五家分支机构设立程序。
决议(三):审议通过成长型企业工作委员会(原名称:成长型企业发展委员会)、乡村振兴工作委员会(已更名生态产业工作委员会)、院士合作专业委员会(原名称:院士合作发展委员会)、新能源与碳中和工作委员会(原名称:新能源和碳中和发展委员会)、可持续发展与零碳伙伴工作委员会等五家分支机构工作报告。
决议(四):审议通过中国国际跨国公司促进会所属企业工作报告。
决议(五):决定通过会员代表大会设立中国国际跨国公司促进会监事会,会员代表大会根据上级机关确定的时间召开。
中国国际跨国公司促进会第五届理事会
2026年7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