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律师声明

日期:

2019-08-0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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律师声明

 

12(以下简称“跨国会”)最近发现,有人假借“跨国会”名义在社会上招聘人员、设立分支机构和冒用“跨国会”名义在外进行经贸洽谈、项目合作等商业活动,甚至假冒代表“跨国会”承诺合作意向、签署合作协议并进行媒体宣传。上述行为严重损害了我单位的声誉及合法权益,为了维护我单位的形象及权益,现严正声明如下:


一、“跨国会”从未授权任何机构进行人员招聘,任何机构和个人冒用“跨国会”名义进行招聘都是非法、欺骗行为。


二、“跨国会”从未在山东省设立过“山东办事处”。


三、“跨国会”从未在山东省设立过“山东国际跨国公司促进会”。  


四、“跨国会”从未在山东省滨州市北海科技城设立专区及成立“中国通用航空产业联盟”,也从未与滨州市政府及企业签署过任何意向性合作协议。


五、“跨国会”从未参与发起设立“中国互联网金融企业家俱乐部”(ECIF)。


六、“跨国会”从未与邯郸市商务局和中国网文化运营中心合作建设文化中国国际广场项目。


七、“跨国会”从未与中新房东方有限公司签署协议,应托请上海市委市政府就上海浦东东方大厦建设给予支持。


八、“跨国会”从未有过宋浩天副秘书长,此人在社会上以“跨国会”副秘书长身份开展的活动均属于非法、欺骗行为。


以上声明中的任何事项均属于非法、欺骗行为,其产生的所有经济责任、法律责任由涉事单位及当事人承担,与“跨国会”没有任何关系。同时“跨国会”保留依法追究“假冒”机构或个人之违法犯罪行为的一切法律责任的权利。


 

法律顾问 范世汶(主任律师)


2016年10月2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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